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部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的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4-12-27 15:45来源:

根据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安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乡振发〔2021〕10号),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恒办法〔2021〕77号),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24年第89号)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部分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结果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长期公告

公告单位: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915-3629165

通讯地址: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12楼


附件: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的通知(安恒财农〔2024〕44号);

2.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的通知(安恒财农〔2024〕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