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拟对安康恒口和盛堂诊所予以备案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个人申请、提交资料、资料审查、现场审验等程序,经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审查核定,拟对安康恒口和盛堂诊所予以备案。在公告期间接受社会及广大群众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名单
诊所名称 |
诊所地址 |
诊所法人 |
联系电话 |
安康恒口和盛堂诊所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阳光水岸商业广场10号楼商铺10-123 |
苏涵 |
18690501177 |
二、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0日
三、举报受理方式
1.举报受理电话:0915-3619730
电话受理时段: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2.举报邮箱:akhkwjj@163.com
3.通信地址: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新时代群众之家3楼恒口示范区卫健局,邮编:725021。
四、相关要求
1.投诉举报必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具体事项内容。
2.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者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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