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转入耕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3 年耕地进出平衡“转入耕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C-2024013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3 年耕地进出平衡“转入耕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1421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
⑦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库〔2017〕141号);
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 27号
⑩《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3 年耕地进出平衡“转入耕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二年(2022-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半年内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11月 27日至 2024 年 12月4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方式:现场获取
文件售价:0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于文件发售期内(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证件(复印件)在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 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2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 月9日 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2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15336266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201
联系方式:18091536408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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