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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省级动态台账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省级动态台账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公开日期2024年11月04日09时28分成文日期2024年11月04日
  • 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我局对省秦岭办交办“联合村鸿盛生态农庄乱搭乱建”和《胡家大院长期违法占地经营农家乐》问题,认真研判,制定了彻底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申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并通过。现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请予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一)联合鸿盛生态农庄乱搭乱建

整改措施:一是由恒口镇(示范区、试验区)综合执法大队、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负责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二由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当事人拆除所有违法建筑、回填鱼塘、平整土地,按照耕地标准恢复,达到耕种条件;三由恒口镇(示范区、试验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违法问题反弹。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恒口镇(示范区、试验区)综合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30日

(二)胡家大院长期违法占地经营农家乐

整改措施:一是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条责令违法当事人将非法占用的2434平方米土地退还给所有权人。第二条没收非法占用243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未执行到位问题,加快进度,移交恒河村委会。二是由自然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村集体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恒口镇(示范区、试验区)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地址:示范区创业大厦6楼

联系单位: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5-362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