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公室 关于拨付陕西恒康欣石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4-10-22 16:27来源: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1〕111号),“对招用、聘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月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350元,医疗保险150元,失业保险15元”,陕西恒康欣石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人数为12人,申请金额为33250元,经审核,均符合补贴条件,拟兑付社会保险补贴33250元。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或来函予以反映。

受理地址: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公室(示范区客商服务中心2楼203办公室)

受理电话:0915-3613399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