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内容

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市级动态台账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标题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市级动态台账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公开日期2024年10月12日16时26分成文日期2024年10月12日
  • 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按照安康市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我局对市秦岭办下发《关于第二次印发2024年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动态台账的通知》(安秦岭办〔2024〕88号)反馈问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荷花香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办理用地手续建设房屋”(序号75)”制定了彻底整改方案,已按照方案完成整改,经我局自主验收后,报市自然资源局现场验收并通过。现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日,请予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整改措施:拆除违法搭建的房屋,恢复土地原状。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联系地址:示范区创业大厦6楼

联系单位: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5-3629192

附件:整改印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