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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台

  • 标题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台
  •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21日17时03分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1日
  • 公开目录督查通报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警示作用,现对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请各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作业人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企业名称:陕西恒康欣石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1、叉车作业人员郑开斌等五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李根良无证上岗;2、在用储气罐(制造编号R2022-09073)未办理注册登记。

企业名称:陕西恒通纤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隐患情况:该企业配备的专(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

安全科普: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级分类》附录B(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较大事故隐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判定为较大隐患事故:第三条管理类(G),在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第十五条人员类(R),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无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