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公告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公告
  • 公开日期2024年01月19日14时09分成文日期2024年01月19日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根据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恒口示范区衔接资金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导引》(安恒巩固衔接办发〔2021〕42号)及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农2023〕90号)、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农2023〕97号)及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安恒巩固衔接发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中省财政衔接资金677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503万元(巩固衔接任务4173万元,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105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80万元);省级资金1268万元分配结果予以公告,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向恒口示范区财政局提出意见。

公告时限:长期

通讯地址: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12楼

公告单位: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915-3629165

附件: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安恒财农【2024】1号);

2.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安恒财农【2024】2号);

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安恒财农【2024】3号);

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安恒财农【2024】4号);

5.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安恒财农【2024】5号);

6.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安恒财农【2024】6号);

7.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安恒财农【2024】7号);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