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联合执法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标题关于市级联合执法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02日17时41分成文日期202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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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和安康市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我局对市秦岭办《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2024年动态台账的通知》(安秦岭办〔2024〕62号)反馈问题“涧沟村侵占耕地搭建大棚、工棚,无审批手续”制定了彻底整改方案,已按照方案完成整改,经示范区相关部门自主验收通过后,报市级部门现场验收并通过。现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日,请予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整改措施:由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农技中心督促当事人拆除违法搭建的大棚、工棚,恢复土地原状。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农技中心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联系地址:示范区创业大厦6楼
联系单位: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5-3629192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