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24日15时28分成文日期2024年06月24日
- 公开目录结果公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铁拳”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民生领域,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现将我局办理的11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市场监督,如发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农产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违法广告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电话0915-3629310、0915-3629321投诉举报。
附件: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年6月19日)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4年6月19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个体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安恒市监责改字〔2024〕07号
经营抽检不合格产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恒口乐万家购物广场
杨侃
经营使用的塑料购物袋厚度不符合环保标准
限期整改。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处罚。
自动履行
15日
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
2
安恒市监处罚字〔2024〕8号
经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杨三友干鲜水产店
杨乐友
经营销售抽检不合格的白芷
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扣押物品。违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处罚。
自动履行
15日
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8
3
安恒市监责改字〔2024〕08号
经营抽检不合格产品案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陈家水产干货超市
罗先勤
经营的纸杯杯身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限期整改。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处罚。
自动履行
15日
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19
4
安恒市监处罚字〔2024〕011号
经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
恒口示范区李忠萍厨电经营部
李忠萍
经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电缆
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罚。
自动履行
15日
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8
5
安恒市监处字〔2024〕12号
经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
安康液化气恒口服务站
郑胜利
经营销售抽检不合格产品燃气灶具
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罚。
自动履行
15日
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8
6
安恒市监处字〔2024〕13号
经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恒口桥头五金
赖东梅
经营销售抽检不合格产品电线电缆
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处罚。
自动履行
15日
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8
7
当场处罚(2024)处字05号
经营食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案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茂堂超市
吴茂堂
经营的食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
给予警告。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十一条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处罚。
自动履行
15日
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20
8
安恒市监处字〔2024〕14号
经营销售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案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达盛宜品生活超市
史小娟
经营销售抽检不合格农产品黄豆芽
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免于其他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处罚。
自动履行
15日
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21
9
安恒市监处字〔2024〕15号
经营销售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案
安康市恒大百佳商贸有限公司恒口分公司
汪龙伟
经营销售抽检不合格农产品泥姜
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免于其他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处罚。
自动履行
15日
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21
10
安恒市监免罚字〔2024〕03号
发布广告使用禁止性用语案
安康秦巴漫创玩具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钟伟
发布广告使用禁止性词汇“专供”
免于行政处罚。违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陕西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第7项免于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
15日
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29
11
安恒市监免罚字〔2024〕04号
发布广告使用禁止性用语案
陕西集味食品有限公司
杨晓勇
发布广告使用禁止性词汇“独家”
免于行政处罚。违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陕西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第7项免于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
15日
恒口示范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