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恒口示范区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消毒药剂购置项目谈判公告
2024年恒口示范区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消毒药剂购置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3楼318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TT-ZFCG-202410
项目名称:2024年恒口示范区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消毒药剂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9953.25元
最高限价:159953.2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恒口示范区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消毒药剂购置项目)
包号 |
品名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消毒杀菌用品 |
精制食用盐 |
4吨 |
详见采购文件 |
159953.25 |
159953.25 |
次氯酸钙消毒片 |
7.75吨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恒口示范区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消毒药剂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谈判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具有所供产品厂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8)所报产品具有产品检测报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4月17日 至 2024年4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3楼318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需符合上述资质要求,并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在现场进行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3楼31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4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3楼3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13629252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万象通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东区3楼318室
联系方式:15771659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577165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