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2021年水毁修复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09 16:39来源:

恒口示范区监察审计局受恒口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委托,需对恒口示范区2021年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现经示范区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对专项审计服务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HC2024-AKZFCG-006

2.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2021年水毁修复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5000.00元

5.采购需求:恒口示范区2021年水毁修复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审计服务。

6.服务要求:对恒口示范区2021年水毁修复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提出审核意见。

7.项目用途:用于恒口示范区2021年水毁修复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8. 期:45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资产负债表加盖磋商单位公章即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单位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磋商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以及磋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磋商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二级及以上造价师证书且在本企业注册,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水西门往东50米)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 售后不退。

5.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备注:(1)获取须知:投标供应商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水西门往东50米),邮箱:369629594@qq.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传送磋商文件,请注意查收。

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14:30时前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会议室(水西门往东50米)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监察审计局

   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8165055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康市汉滨区龙窝街39号2楼(水西门往东50米)

联系方式:18591509698



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