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窑沟村六、七、八组生产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4-02-29 17:11来源:

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参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拟就恒口示范区窑沟村六、七、八组生产道路硬化项目采购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SC-2024-001

2、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窑沟村六、七、八组生产道路硬化项目

3、预算金额:276166.33元

4、最高限价:276166.33元

5、采购需求:新修产业道路319.361米(路基宽度4.0m,路面宽度3.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砌筑浆砌石挡墙259.115m³,新修管涵1处(DN500钢筋砼)(具体内容和要求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9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

4)、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1年2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6日   17:00止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9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注: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96号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 500 元每套,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      09:00:00

地点:安康宾馆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址: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15909172320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96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399257366

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