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大同新威加工厂违建拆除土地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3-11-23 17:29来源:

项目概况

恒口示范区大同新威加工厂违建拆除土地恢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安康之眼A5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24 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JS23AKCG001-048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大同新威加工厂违建拆除土地恢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787.17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大同新威加工厂违建拆除土地恢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1787.17

合同包最高限价:251787.17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1-1

其他专业施工

恒口示范区大同新威加工厂违建拆除土地恢复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

251787.17

251787.1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大同新威加工厂违建拆除土地恢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大同新威加工厂违建拆除土地恢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124日至20231130日,每天上午08:00:0012:00:00,下午14:00:00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投标人须持携带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在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安康之眼A506室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4 0900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124 0900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恒口镇(示范区、试验区)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恒口大道58

联系方式:0915-3610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康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市辖区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10号安康市劳务(建筑)产业园311017

联系方式:18691532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18691532277

康投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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