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群众举报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3-12-11 15:24来源:

依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我局对省秦岭办《关于对群众举报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的函-2023年度第1期》(陕秦岭办函〔2023〕29号)文件反馈问题整治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7日,请予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示范区创业大厦6楼

联系单位:恒口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5-3629192

附件: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彻底整治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