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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告
  • 公开日期2023年06月25日20时21分成文日期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公开形式

根据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恒口示范区衔接资金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导引》(安恒巩固衔接办发〔2021〕42号)及汉滨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汉区财整〔2023〕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0万元分配结果予以公告,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向恒口示范区财政局提出意见。

公告时限:长期

通讯地址: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12楼

公告单位: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915-3629165

附件:1.安恒财发〔2023〕49号关于拨付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2. 安恒财发〔2023〕45号关于拨付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3. 安恒财发〔2023〕47号关于拨付第二批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