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秦岭生态环保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3-10-18 14:57来源:

依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我局对省秦岭办《关于2023年秦岭生态保护联合交叉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陕秦岭办函〔2023〕72号)要求中秦岭办暗访发现问题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7日,请予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群众之家5楼

联系单位: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15-2285322

附件: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彻底整治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