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网留言板“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恒月花苑物业”问题的处置回复

作者:发布时间:2023-08-01 15:43来源:

收到7月31日转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网友留言反馈“关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恒月花苑物业”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核查,现将舆情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网友反映的主要问题

消防栓无水,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没有楼层显示设备不完善。社区违法违建。社区未封闭管理并与农田树林接壤,非社区人员随意出入,造成流浪狗成群,以致业主多人受伤。请领导协助解决此问题。

二、恒月花苑背景介绍

(一)恒月花苑社区

恒月花苑社区于2010年开始建设,属汉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主管单位为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截至目前恒月花苑B标和C标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及商品房销售备案等工作,仍由汉滨区住建局等部门办理,汉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质量监管。恒月花苑社区由四个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安康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恒月花苑A标段、安康市江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B标段、安康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C标段、安康富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D标段。

(二)物业服务管理情况

安康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恒月花园A标段,并于2017年3月1日与安康市永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安康市江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B标段,并于2021年1月1日与安康市永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康绿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安康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C标段,并于2013年6月30日与安康市永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安康富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D标段,并于2020年6月22日与安康市永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安康市永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提供三级物业服务,收取三级物业服务费。

三、调查处理情况

(一)关于消防设施等问题。针对恒月花苑消防设置缺损等前期遗留问题由汉滨区住建局予以解决,同时我局积极与汉滨区住建局对接协调中。

(二)消防通道没有楼层显示设备不完善。经核实,安康市永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对社区各标段房屋楼层牌进行了统一更换,目前,各楼层都有楼层牌。社区高层房屋每层均设置有安全逃生指示牌。

(三)社区未封闭管理并与农田树林接壤,造成流浪狗成群,以致业主多人受伤。经核实,社区处于半封闭管理。因恒月花苑由四个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截至目前,社区仍在开发建设中,加之安康富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D标段因涉法涉诉目前处于查封状态,导致社区无法实行封闭式管理。

2023年7月13日,社区张某某户小孩在社区被狗咬伤,并于当天报警予以处理,7月25日恒口司法所就该问题进行调节,对于狗咬伤张某某户小孩打狂犬疫苗800元(学平险报销400元),由张某某户承担,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物业承担200元。我局在接到信访投诉后,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社区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同时制定犬类伤人事件应急预案,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物业公司已在该事件发生后对社区内养狗情况进行了摸排统计,对无人认领的流浪狗进行捕捉。

(四)对于非社区人员随意进入。经核实,安康市永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安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对于公共秩序维护,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重要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巡查一次,并有巡查记录。因社区目前暂时无法封闭管理,前期启动社区门禁系统系统时,因社区内居住人员复杂,且大部分业主常年在外务工,门禁系统人员统计工作未能顺利进行,从而社区门禁系统未启用。我局将积极对接汉滨区住建局,由汉滨区住建局协调恒月花苑A、B、C、D各标段开发企业就社区围墙和封闭式管理进行协商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恒口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关注网友反映的问题。一是继续对接汉滨区住建局就恒月花苑前期遗留问题进行积极化解。二是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加快推进社区门禁系统投入使用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业主诉求及时得到解决。三是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提升业主的生活幸福感。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