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38批次食品合格、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标题关于138批次食品合格、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公开日期2023年08月03日15时08分成文日期2023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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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饼干、方便食品、蛋制品、乳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4大类食品共14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永友佳福购物广场销售的多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0g/100g。标准规定为≤0.50g/100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安康市汉滨区大同百佳超市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检出值为0.147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安康市汉滨区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检出值为0.147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安康市汉滨区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119µ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23年9月30日前报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