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秦岭生态卫士”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3-07-13 13:16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优秀秦岭生态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陕秦岭办函〔2023〕61号)文件精神及评选要求,经逐级推荐和初审,示范区评选出1名“优秀秦岭生态卫士”,现予以公示(2023年7月13日至7月19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915-2285322。

附件:优秀秦岭卫士主要事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