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进行调整公告
按照安恒巩固衔接发〔2023〕2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下达的2023年“椒香谷”片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2023年“溪映明月、南山云见”片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2023年“民俗风情、运动休闲”片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等3个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及2023年通户路、院坝硬化、圈舍改造补助项目;2023年恒口示范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根据省市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审核反馈意见,经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其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调整情况。将2023年“椒香谷”片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资金80万元、2023年“溪映明月、南山云见”片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资金80万元、2023年“民俗风情、运动休闲”片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资金40万元等3个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资金共计200万元,调整至:2023年产业发展“先建后补”项目资金为100万元;2023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项目100万元。
二、基础设施项目调整情况。将2023年通户路、院坝硬化、圈舍改造补助项目资金566万元及2023年恒口示范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500万元,共计1066万元,调整至:2023年庭院经济示范户创建奖补项目资金1066万元。
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项目资金计划抓好项目实施,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资金效益和使用效益,并做好绩效目标实施和管理工作。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向恒口示范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公告时限:长期。
通讯地址: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4楼
公告单位:恒口示范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安恒巩固衔接发(2023)13号关于对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5-3629258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