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补助金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3-05-17 16:44来源:卫健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口发〔2012〕1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补助金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起7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公示期: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
联系电话:0915-3619571 邮箱:1250393607@qq.com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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