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补助金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3-05-17 16:44来源:卫健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口发〔2012〕1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补助金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起7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公示期: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

联系电话:0915-3619571   邮箱:1250393607@qq.com

附件:2023年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发放名单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