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巡特警岗位治安协管员公告
- 标题恒口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巡特警岗位治安协管员公告
- 公开日期2023年04月21日14时37分成文日期
- 公开目录决策公开公开形式
为强化恒口示范区社会治安管理,增强应急处突和安保维稳力量,提高快速处置能力,根据《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巡特警岗位治安协管员工作方案》,经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巡特警岗位治安协管员。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安康恒投新晨人力资源公司具体承办此次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限男性。
3.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役士官和有巡特警、警务教官经历的放宽至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4月20日)。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7.组织纪律观念较强,服从岗位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分:
1.中共党员(含预备),加3分。
2.政法、公安院校毕业生,加3分。
3.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辅警的配偶或子女,加5分。
4.曾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评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加5分。
5.持有B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加2分。
6.具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学、计算机应用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加3分;体育运动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曾在县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前6名名次的,加5分。
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第24条的规定,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符合2种以上情形的,按其中最高分值加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4、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间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公告和报名
(一)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康人才网(http://www.akrc.cn/)发布,同时在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网站、“恒口融媒”视频号、“恒口发布”“恒口公安”微信公众号转发。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远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报名:
时间:从2023年4月21日9:00至5月11日17:00止。
恒口报名地点: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工业产业园区大道3号安康大健康富硒产业园7号楼2层0226(安康恒投新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人:张修娟,联系电话:18992580770(微信同号)(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30--晚17:30)。
安康市区报名地点:安康宾馆一楼A109室,联系人:马晶晶,联系电话:15353355266(微信同号)(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30--晚17:30)。
3.远程报名:
时间:公告发布后至2023年5月11日17:00止(以收件方收件时间为准)。电子邮箱:hentouxincheng@163.com,经办人:张修娟。
(三)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除外)。
4.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下载)。
5.退出现役证书。
6.其他材料。
7.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4张。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安康市恒口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巡特警岗位治安协管员报名表》,末尾签名栏处需要工整手写,在指定时间内报名。
2.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远程报名的,需将报名表和报名资料原件,逐页扫描成彩色图片,png、jpeg、bmp格式均可,A4纸比例,每页文件大小不少于1M。图片文件名应当修改为资料名称页码-姓名,如“报名表-王某某”“身份证1-王某某”。证件照提供电子版,文件名修改为证件照-姓名,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请勿用手机拍摄。因图片有明显阴影、经过修改、反差过大、模糊、倾斜、变形、遮挡等影响查验效果,经指出后又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发送的,视为该报名材料无效。
招聘结束后,未聘用人员报名资料复印件和电子版图片由安康恒投新晨人力资源公司负责集中销毁。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考察时的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或预留电子邮箱接收电子版准考证并自行下载打印,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必备凭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存。
三、招聘选拔程序
应聘人员按照安康恒投新晨人力资源公司公布的时间、地点和名单,依次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1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2.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公安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
3.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与其他个人物品一起放在考场指定区域。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内容及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共测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纵跳摸高等4个单项,4个单项成绩之和的平均分为体能测评最终成绩,满分100分。
3.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体能测评考场,遵守考场纪律和秩序。
4.进行体能测评的风险由本人承担,如感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考官示意或直接退出测评。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以简易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取整数。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人社部发〔2010〕82号),详见附件5、附件6。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按体检机构收费标准缴纳。
(五)考察
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本公告规定的成绩排序办法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四、管理和待遇
(一)试用期管理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安康恒投新晨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组织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等构成。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岗位调配的,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二)日常管理
巡特警岗位治安协管员由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和纪律制度进行管理,实行定期考核、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
(三)薪酬待遇
参照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4000元以上,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巡特警岗位补贴等构成,按规定办理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办理团体意外保险,按规定享受年度体检和带薪年休假。自愿加入工会并按期缴纳会费的,按规定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五、招聘提示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提醒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以拨打安康恒投新晨人力资源公司咨询电话18992580770(张修娟微信同号)进行咨询,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发布途径包括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网站、“恒口融媒”视频号、“恒口发布”、“恒口公安”微信公众号,请参与报名的人员务必关注相关信息。因未读取相关公告信息、导致未参加相应招聘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对于恶意扰乱招聘秩序、编造隐瞒报名资格,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加分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四)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
2.领取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3.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
4.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