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黑涉恶线索征集的通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3-04-10 16:08来源:综治办

为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和示范区党工委统一安排部署,经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信息网络、自然资源、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信息网络领域:征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及窝点线索,征集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转取款、洗钱服务,买卖银行卡、手机卡和对公账户,以及组织运送、介绍他人出境参与诈骗犯罪或者偷越国境的“蛇头”等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征集网络套路贷、裸聊敲诈、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债款、寻衅滋事、黄赌毒等新型网络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2.自然资源领域:征集“沙霸”“矿霸”以及盗采国家矿产资源、非法侵占倒卖集体土地资源、非法采沙及征地拆迁等方面违法犯罪线索。

3.工程建设领域:征集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恶意阻工等违法犯罪线索。

4.交通运输领域:征集敲诈勒索货车司机,盗抢燃油货物,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征集非法改装运输、非法营运及销售非法改装配件等违法犯罪线索。

5.教育领域:征集各类采取胁迫、唆使、引诱、欺骗等手段利用未成年学生实施黑恶犯罪的问题;针对师生的敲诈勒索、虐待欺凌未成年学生以及拐骗、强奸、组织、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问题;针对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文化娱乐场所、酒店旅店管理及非法围堵校门、侵入学校等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等问题;针对跨学区招生、择校、高价生等违规违纪的问题;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问题;在校教师有偿补课、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师德不正等各类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

6.金融放贷领域:征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变相吸储、高利放贷、暴力催收;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利用金融从业身份为非法“金融放贷”行为增信、宣传或提供便利;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为“套路贷”“高利贷”等违法犯罪人员或组织提供业务支持和服务等问题线索。

7.市场流通领域:征集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固定交易场所以欺诈、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交易、“霸王条款”、垄断经营等不正当竞争涉黑涉恶行为;民生领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房地产等虚假宣传、侵权假冒、夸大使用或治疗范围等欺诈方式销售商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假药劣药、不合格食品和添加非使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使用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范围和标准的特种设备、超风险范围使用运行的违法行为;抗议防护用品、食品、商品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捆绑销售、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涉黑涉恶的腐败问题或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其他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二、征集时间及方式

线索集中征集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通过受理电话、信件举报等方式征集。

(一)电话举报:

1.恒口示范区扫黑办0915-3629226(工作日)

2.恒口公安分局扫黑办0915-3612116(工作日);举报邮箱:2368283386@qq.com

3.纪检监察工委0915-3629280(工作日)

4.党群局0915-3629170(工作日)

5.自然资源局0915-3629207(工作日)

6.住建(交通)局0915-3629052(工作日)

7.教体局0915-3619632(工作日)

8.财政局0915-3629162(工作日)

9.应急和市场监管局0915-3629328(工作日)

(二)邮寄地址

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创业大厦xxx局(办)收(邮编725021)

2.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公安大厦公安分局扫黑办收(邮编725021)

三、关于对举报人的保护

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示范区各部(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来,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特此通告。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