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镇梅子铺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恒口镇梅子铺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1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AK-2023-06
项目名称:恒口镇梅子铺卫生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元
最高限价:165000.00元
采购需求:救护车一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售后不退),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上午1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30日上午10:00止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恒口镇梅子铺卫生院
地址: 汉滨区恒口镇梅子铺通道大街
联系方式:0915-3670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翠屏路江南一品南郡门面房2号
联系方式:19894593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9894593273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