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2-09-19 15:55来源:

依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我局对2022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予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恒口示范区群众之家5楼生态环境局

联系单位: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15-2285319

附件: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2022年动态台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