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恒口示范区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2-08-17 16:54来源:创业就业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陕西省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策部署,鼓励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促进其顺利就业,根据安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康市强化稳就业扩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就工发〔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就恒口示范区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对在我区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1年)劳动合同并有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记录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

每人2000

申报资料

1、申报补贴报告。在我区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向我区创业就业办提交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报告,包括申请补贴人数及金额、企业银行账户信息、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文件需附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学历、毕业年度、联系电话、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起止日期、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情况等。

2、基本身份类证明资料。吸纳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

四、申报时限

即日起至20221231

五、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向创业就业办提交申报资料,线下申报受理。创业就业办通过审核申报资料、查询相关系统、对外公开公示等方式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银行账户。

受理地点:恒口示范区客商服务中心二楼203

联系人:刘芹

联系电话:0915-3613399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公室

                     202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