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2022年度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试公告
按照《2022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和安康市卫健委、安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后续工作的通知》(安卫函〔2022〕71号)及《恒口示范区2022年度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恒口示范区2022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考试公告如下:
一、考试形式
恒口示范区2022年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共计11名。其中报考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汉滨区第二医院)临床医师(岗位代码22091089)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汉滨区第二医院)公卫医师(岗位代码22091091)应聘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依照相关要求,以上两个岗位不进行笔试;报考恒口示范区中心医院(汉滨区第二医院)影像技师(岗位代码22091090)、恒口镇中心卫生院检验技师(岗位代码22091094)应聘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共计7人),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具体岗位详见下表:
二、考试范围及时间地点
1.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一科,考试范围为医学检验技术相关专业知识、医学影像技术相关专业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参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于考试前一天在恒口示范区群众之家3楼卫健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22年7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恒口高级中学。
5.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遇笔试成绩并列的,对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加试,依照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6.在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登录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卫健局、党群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在三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由党群局、卫健局共同组织,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卫健局、党群局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等任何方式将其借出或调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党群局、卫健局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工委的监督。聘用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真实有效。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自觉遵守以下防控要求: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进入考点接受体温测量,查验“陕西一码通”、“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信息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一码通”、“行程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考点。
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应聘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机构。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二码一证、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恒口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
恒口示范区卫生健康局: 0915-3619693
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 0915-3629036
附件:1.恒口示范区2022年度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笔试须知
恒口示范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
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 7 月 13 日
附件2
应聘人员笔试须知
1.笔试科目为一科,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只入场1次。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开考后迟到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开考前30分钟,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考务人员的组织下有序进入考场,无有效身份证的不得进入考点。
5.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接受安检和疫情防控检查后进入考场,将身份证放置在指定位置,以备查验。
6.应聘人员需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铅笔刀参加考试。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包括带有通讯或存储功能的手表)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聘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
8.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工作,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9.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公告及附件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本次考试只公布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1.应聘人员应提前熟悉笔试的时间、地点、考场等情况,了解考点路线地址和交通情况,提前到达考点,防止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