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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2年06月08日15时40分成文日期2022年06月08日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示范区各工作部门:

现将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安财综〔2022〕3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安财综〔2022〕34号)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