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2年06月08日15时40分成文日期2022年06月08日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示范区各工作部门:
现将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安财综〔2022〕3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安财综〔2022〕34号)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