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口示范区唐家湾村潘家河水毁堤防修复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2-04-18 17:20来源:

恒口示范区唐家湾村潘家河水毁堤防修复工程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8日09: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HC2022-AK-003

2、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唐家湾村潘家河水毁堤防修复工程项目

3、预算金额:440891.82元

4、最高限价:440891.82元

5、采购需求:

恒口示范区唐家湾村潘家河水毁堤防修复工程项目1 项, 预算金额:440891.82元 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恒口示范区唐家湾村11组潘家河右岸新建堤防127.8m。新建埋石混凝土河堤2段,共计127.8m长(其中A段河堤长35.1m、B段河堤长92.7m)。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水毁堤防修复。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4-30 08:00:00 至 2021-06-3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⑩《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 年度或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三、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2-04-22 17:3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04-28  09:00:00

地  点:安康宾馆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恒口示范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地址: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电话:1520915227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静

联系电话:1859150969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




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