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务群团工作局关于安康麦丰香草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4家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资金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1-10-07 15:39来源:
根据省、市关于职业能力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工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结合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线上培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28号)通知要求,经审核,确定对安康麦丰香草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4家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资金进行拨付,为确保申报名单真实有效,公开透明,现将申报名单及补贴金额对外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2021年10月7日-2021年10月14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或来函予以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915-3629036
来函地址: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务群团工作局(创业大厦1011室)
附: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企业技能提升拨付资金统计表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务群团工作局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