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12-22 17:35来源:巩固衔接办
依据安恒脱指发〔2020〕26号《关于下达第一批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文件,其中下达2021扶贫“雨露计划”项目资金207.6万元;下达2021年脱贫户自主发展产业奖补项目资金4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10日按照项目实际结算,2021扶贫“雨露计划”项目支出192.3万元,结余资金15.3万元;2021年脱贫户自主发展产业奖补项目支出399.59225万元,结余资金0.40775万元两个项目共计结余资金15.70775万元。为充分发挥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效益,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将2021扶贫“雨露计划”项目及2021年脱贫户自主发展产业奖补项目结余资金调整至:2021年度小额贷款贴息资金13.309255万元;2021年外出务工补贴资金2.398495万元。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向恒口示范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公告时限:长期。
通讯地址:恒口示范区创业大厦4楼
公告单位:恒口示范区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安恒巩固衔接发〔2021〕18号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5-3629258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