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07-11 15:20来源:经发局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安发改农经【2021】29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予以公告,其中中央财政100万元,省级财政50万元,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本次公告:长期

公告地址: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创业大厦5楼

附件:关于下达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pdf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5-3629100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

202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