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网络问政
走进示范区
专题专栏
本站支持IPV6
网站无障碍
首页
>
热点专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
工作信息
>
正文内容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督察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4 20:42
来源: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打印本页】
上一篇:
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参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制式服装展…
下一篇:
恒口示范区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