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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管理绩效考评检查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管理绩效考评检查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1年11月26日16时54分成文日期2021年11月26日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恒口示范区各工作部门:

现将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管理绩效考评检查的通知》(安财资〔2021〕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区开展2021年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检查工作通知如下,并抓好落实。

一、检查范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全区范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

二、检查要求

(一)示范区各部门按照办法要求进行自查打分,并在1月5日前报送自查报告、考评评分表及相关资料到示范区财政局进行审核。

(二)各部门按照办法要求开展检查,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检查结果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示范区财政局。

(三)财政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工作另行通知。

(四)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产绩效考评检查工作的落实,按照客观、真实、完整的原则,认真开展好本次资产绩效考评检查工作。

联系人:陈唐斌  3629161

附件: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管理绩效考评检查的通知》(安财资〔2021〕10号)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