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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恒口镇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复函

  • 标题对恒口镇第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复函
  • 公开日期2021年08月20日15时10分成文日期2021年08月04日
  • 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公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陈思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更名为农业农村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更名为农业农村局的建议,根据市编委《关于恒口镇(恒口试验区、恒口示范区)管理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安编发〔2017〕35 号)文件要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结合示范区、试验区、恒口镇“三位一体”机制扁平化运行及“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具体承办社会保障事项和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并归口完成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结合省委编委印发《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陕编委发〔2021〕12 号)通知要求,开发区管理机构实现限额管理,具体为开发区管理机构为处级的,内设机构不超过 8 个,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代管乡镇(街道)的可增加 1-2 个内设机构,我区现实有内设行政机构 14 个,已严重超额配置。

经与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开发区内设机构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实行机构精干和扁平管理。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社保与农技服务中心更名为农业农村局不符合我区坚持“大部制、扁平化、低成本、高效率”改革要求,也不符合省委编委关于开发区内设机构配置最高限额的相关规定要求。

后期,我局将积极与市委编办进行对接,请求与上协调对接,寻求体制上的突破,根据恒口发展实际,归口成立相应内设机构,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
在此,感谢您对恒口体制机制等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祝幸福安康,工作顺利!
附件:征询意见表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务群团工作局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