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恒口示范区秦岭区域采矿、采砂企业(持证类)目录》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1-11-08 10:06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陕秦岭办函〔2021〕166号《关于对〈陕西省秦岭区域采矿、采砂企业(持证类)目录〉公示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陕西省秦岭区域采矿、采砂企业(持证类)目录》及《恒口示范区秦岭区域采矿、采砂企业(持证类)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共15日)。

公示期间,若对目录中的采矿、采砂企业相关采集信息有异议,或者有遗漏需要补增的,请书面向我办反映或者通过传真方式书面向省秦岭办反映(传真号:029-63913214)。未列入本次公示目录,且公示期间未主动增补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地址:恒口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秦岭办)

联系电话:0915-2285322

附件:秦岭范围采矿企业(持证类)、其他企业(持证类)、探矿权(持证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