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大同镇财政所财务档案整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10-30 11:57来源:财政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HC2021-GK1023

2、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大同镇财政所财务档案整理项目

3、预算金额:230000.00元

4、采购需求: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大同镇财政所财务档案整理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1项,采购预算:230000.00元,项目概况: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大同镇财政所财务档案整理项目服务,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5、合同履行期限:2021-11-13 00:00:00 至 2022-1-1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登记或自然人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经财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有效的经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

3)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若是授权代表参加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段:自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1年10月302021-11-5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持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1-10 14:30:00

地点: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老街社区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创业大厦

联系人:陈唐斌

电话:1520915779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话:13084812886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

联系方式:13084812886


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