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纪检监察工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今年以来,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纪检监察工委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让监督“带电”“长牙”。2021年1-9月,区纪检监察工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3人次。
坚持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开展以案促改、纪律教育宣传月、观看警示教育片、“德润三秦”家风建设等活动,不断营造崇廉尚德浓厚氛围。强化日常监督,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巧用善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善意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1-9月,区纪检监察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3人,占比44%,充分发挥挺纪在前的“预警”作用,通过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树起来,构筑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
坚持纪律严明,做到严管厚爱。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聚焦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生态环境治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自律不严、触碰党纪法规“底线”的党员干部,坚持“露头就打。对问题较轻、主动说清情况,并付诸行动改正的党员干部,通过党纪政务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拉一把”,防止党员干部因小错酿成大错。1-9月,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25人次,占比47%,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做到严管厚爱。
坚持高压惩治,形成有力震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加强同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协作,畅通线索移送机制,推进纪法有效衔接,坚持在“严”字上下功夫,不断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果断和准确运用三四种形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严厉惩治来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1-9月,运用三四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比9%,持续释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强烈信号,不断增强监督执纪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