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纪检监察工委:细化工作措施,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作者:王贤军发布时间:2021-09-22 16:53来源:纪检监察工委

今年以来,示范区(试验区)纪检监察工委切实扛牢管党治党监督责任,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截至目前,累计对拟提拔重用、评优评先、村级换届等出具廉政意见18批904人次,否定32人次。

规范受理范围。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符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事项的范围、人员范围按照要求及时受理登记,对没有政策依据的不予受理,做好解释工作。严防廉政意见征求过滥、把征求意见当作推责任的现象发生。

明细审查程序。办公室在受理党风廉政意见审核事项后及时分办,由信访案管室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实行“会诊”,对审查对象是否有信访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核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是否还在处理处分影响期等情况进行审查。后经信访案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层层审签后由办公室统一回复,同时建好廉政意见回复台账,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严格回复标准。在回复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化”建设要求,坚持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敢于有“病”说“病”,做到有问题不回避、有错误不遮掩,如实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审查意见,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性,把为政不廉的人挡在“门外”,不断筑牢廉政审查“防火墙”。

强化纪律约束。纪检监察工委各职能室之间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工作过程中“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泄密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