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务群团工作局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方向)计划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08-06 16:19来源:党群局

根据《安康市委统战部、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统发〔2020〕31号)及《安康市委统战部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统发〔2021〕9号)精神,下拨我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60万元,下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00万元。为进一步巩固我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在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现将《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照《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要求严格项目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监管,确保资金成效,及时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接受贫困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告时间:长期

公告地址: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创业大厦10楼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5-3629036

附件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项目计划表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务群团工作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