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纪检监察工委下发通知:严肃防汛救灾工作纪律
近日,区纪检监察工委下发通知,严肃防汛救灾工作纪律,为全区安全度汛保驾护航。
通知要求,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防汛工作部署,迅速进入防汛战时状态,抓紧抓实抓细防汛各项工作。各工作部门派驻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结合实际,落实落细防汛工作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各工作部门派驻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要加强汛情预判,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做到汛情预警到户、院户联防措施落实,确保信息预警到户到人。要紧扣“责任落实、预警到户、提前转移”工作核心,把群众撤离避险作为应对暴雨洪水的关键举措,要以“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的态度,坚决、及时、彻底、安全、一次到位地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一人。
通知强调,要严格按照党工委、管委会防汛工作要求,加强救灾物资监管使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防汛物资调拨、分配、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做到账物相符、手续齐全、合理分配、操作透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侵占防汛经费和物资。
通知强调,区纪检监察工委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对在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决策部署中,擅离职守、工作不力、有禁不止、有令不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防汛救灾工作、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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