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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1年08月04日11时02分成文日期2021年08月04日
  •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指引政府采购供应商更加准确、有效地提起询问、质疑和投诉,现将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指引〉的通知》(安财采管〔2021〕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示范区财政局(电子邮箱:hkzfcg@163.com)反映。


附件: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指引〉的通知》(安财采管〔2021〕18号)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