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1-07-20 11:16来源:经发局

按照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安发改经协[2021]302号)文件要求,根据《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苏陕协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合理、科学确立苏陕申报项目,坚持“公正、公开”原则,经实地考查,召开苏陕项目申报工作会议,研究,拟确定以下项目为2021年示范区(试验区)申报的苏陕协作项目(详见附件)。现将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项目吸纳就业人数和资产归属等内容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9日。

监督联系电话: 0915-3618565

来信来访: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504室

附件: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苏陕扶贫协作项目申报表.xlsx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