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二批)
作者:发布时间:2021-07-23 16:06来源:
截止2021年7月16日17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5件,现将第二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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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口示范区鱼姐村二组大新路道路尽头(新民水库附近)疑似有矿山,每天约20余辆大型货车进山外运矿石。矿山开采破坏山林,造成水土流失,矿石运输车辆破坏村道路面。 |
恒口示范区 |
经查,群众反映的疑似矿山为鱼姐村八组的陕西天拓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叶腊石矿,因市场原因自2021年5月28日停止开采和矿石运输至今。该公司有采矿、安全、林地及环评审批手续,编制有矿山开采方案,设置有车辆冲洗设施,制定有降尘抑尘措施。 |
基本属实 |
处理情况:(1)企业按照恒口示范区要求设置了林地界桩,对前期开采处进行了生态修复,落实了扬尘管控措施。(2)恒口示范区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企业日常监管。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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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8166809,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4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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