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1-07-21 20:25来源:教体局

根据安康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程序和要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特岗办于2021年7月21日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了现场资格审查,现按照《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规定,对形成的岗位空缺进行递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8:30-12:00)。

2.地点: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恒口镇南大街教育体育局院内)。

三、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1.递补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及证明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供相关证明和承诺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并按要求填写承诺书);

(7)已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同意辞职的证明;

(8)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承诺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等人员提供)。

2.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对不执行防疫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逾期不参加现递补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重要提醒

1.在规定时限内,因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等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后续相关信息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陕西省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tgjs.sneducloud.com)和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网站 (http://hengkou.ankang.gov.cn/)相关通知。

联系方式:0915-3619613

附件:恒口示范区(试验区)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docx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特岗办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