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关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完成整改销号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1-01-29 16:55来源:
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精神,根据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排查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安恒办函〔2021〕5号)要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台账》第4项“恒口镇棋盘村简易垃圾场乱搭乱建”问题、第5项“元河村简易垃圾场乱搭乱建”问题、第6项“窑沟村2组耕地内的半山坡上倾倒垃圾”问题、第29项和第43项“吕纪良取土场乱采乱挖”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对照销号要求,现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请直接与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系。
联系人:唐明月 联系电话:3610899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