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召开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作者:汪洲发布时间:2021-06-23 15:59来源:

2021年6月15日,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召开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示范区(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责任副主任、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责任副主任潘仁良出席会议并讲话,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4月25日中共安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贯彻全省秦岭生态保护大会精神和6月11日全市中省环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赵俊民同志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生态环境局通报了辖区1-4月空气、水环境质量情况和4月28日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以来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秦岭办通报了示范区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做好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迎检工作进行安排。各职能部门就贯彻落实4月28日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进行汇报。

会议指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秦岭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4月份以来,市委常委、副市长、党工委书记刘建平,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吴大林多次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督导环保工作。各级各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敏锐的政治判断力、强烈的政治领悟力、果敢的政治执行力,全方位抓好秦岭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恒口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其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废污染防治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优美生态环境,为加快建设“三新恒口”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要求,一是全力做好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2021年恒口示范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和《关于迎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切实做好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按照《关于切实加强汉江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涉及9处遗留问题抓研判、快对接、建台账、抓治理、做评估、遂销号,同时认真落实月报制度,及时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上报。三是全面做好第二轮省委环保督察和新一轮中央环保巡视巡察各项迎检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履职尽责,问题整改结论不能“基本完成”“大概完成”“大约完成”,必须做到“完全到位”。四是全方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照《恒口示范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委员会成员单位及驻区单位、企业、村(社区)要不折不扣抓好执行。五是共同做好秦岭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常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监督检查、线索移交职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监管常态化。六是扎实持续推进常态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开展“七一”前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会议还就当前几项具体工作作出周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