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名单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1-07-14 10:56来源:
按照安康市营商办《关于推荐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通知》(安营商办函〔2021〕4号)文件要求,恒口示范区经济发展与招商局组织开展了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工作。按照选聘条件推荐,报示范区管委会领导审定,确定3名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为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现将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4日至7月21日。
公示期内,如对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以公函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915-3629100
电子邮箱:530136050@qq.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恒口创业大厦
邮 编:725021
附件: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名单.xlsx
经济发展与招商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