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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 标题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 公开日期2021年03月28日11时20分成文日期2021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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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示范区(试验区)各工作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加快推进我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根据3月2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全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示范区新冠疫苗接种推进工作会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核心,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驻区各单位要将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头等大事和政治任务来抓,确保重点人群统计无遗漏,确保规范接种、应种尽种,尽快建立起人群免疫屏障。现就加快推进我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对不同岗位、年龄、身体状况等排出先后顺序,初期要考虑必要性、紧急性。要先慢后快,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妥快速推进。

2.坚持落实四方责任。示范区管委会履行疫苗接种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依法稳妥有序的承担组织实施和监管责任;卫健部门统筹做好接种点设置和疫苗供应保障;实现疫苗接种人人参与、应接尽接。

3.坚持知情自愿原则。引导并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免费接种。现阶段新冠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

二、工作目标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3月底前):完成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进口产品运输、搬运、加工、销售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隔离酒店服务工作人员,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基本生活、生产保障行业相关工作人员(从事食品、水、电、暖、气相关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铁路、公路),物流快递从业人员,环卫人员,殡葬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通讯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养老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第二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全人群40%(预计6.6万人)的接种工作。

第三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在重点人群接种的基础上,压茬推进其他高危人群接种工作,预计完成4.12万人的接种工作,实现全人群应接尽接。

第四阶段:扩大至其他人群,完成总人群77.6%的接种工作,预计完成2万人。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四方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头号工作任务来抓,要成立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对接疫情指挥部和辖区接种单位,高效有序组织好干部群众的接种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接种任务。

2.严把时间节点,做到提速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抓好“十四运”、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卫健部门要周密计划、压茬推进,统筹做好接种点设置和疫苗供应保障。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要按照规定时间和接种安排,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人员相关人群到指定的接种单位接种,实现疫苗接种人人参与、应接尽接,确保按时完成接种任务。

3.坚持依法稳妥有序,做到保障到位。财政局负责疫苗接种的经费保障,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价。卫健局、应急与市场监管局要按照《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完善疫苗供应、流通、接种等全、流程监管配套制度,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加强风险预判和防范,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4.坚持科学宣传,做到引导到位。党政办、党群局要会同卫健局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增强舆论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做好疫苗接种政策、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和舆、论宣传引导,加强与市级专家沟通协调,及时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疫苗接种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四、严明接种工作纪律,确保执行到位。各单位、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合力推动全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坚决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要对接种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严重影响全区接种进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一查到底。

 

示范区(试验区)疫情指挥部电话:0915-3613886

示范区(试验区)卫健局应急科电话:0915-3619733

恒口镇中心卫生院接种门诊预约电话:0915-3615769

大同镇中心卫生院接种门诊预约电话:0915-3693868

梅子铺卫生院接种门诊预约电话:0915-3670015

 

附件1:示范区各部门,驻区单位新冠疫苗接种目标人群任务分配表

附件2:各村(社区)新冠疫苗接种目标人群任务分配表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